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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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之后须知,请及时查看!
发布时间:2025-08-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受理证明


贷款合同签订成功后,会产生受理证明。受理证明是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请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免交学费),并及时交给高校相关部门。

高校老师需在10月10日前审核并录入受理证明上的电子回执,完成贷款手续。超过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回执的,视为放弃贷款。

注意:

回执码共有三种,均可使用,分别是:现场办理时发放的纸质受理证明(提交远程续贷申请无纸质受理证明)、办理成功后95593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学生自行下载的电子版受理证明(登录电脑端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在“我的贷款”模块下载)。

二、账户绑定


因贷款发放和回收需要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在成功三个工作日后“绑定助学贷款编号”,贷款发放前要完成绑定

绑定时需扫描“受理证明”上的二维码,按照提示流程进行绑定,可以在贷款合同第二条“账户开立”中“制定账户”处查看编号信息。

注意:

如果首次贷款时已经绑定,续贷后需自查绑定状态,如果已经绑定成功,不用再次绑定;如果没有绑定成功,需重新绑定。

三、贷款发放


合同签订后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首页查看贷款申请进度,或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在“贷款”页面,点击“申请进度”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因需多级审核,贷款发放前进度条长时间显示“审批中”属正常现象,如果在合同审查中发现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我们会通过办理地的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官方办公电话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且注意甄别电信诈骗。

贷款发放后,国家开发银行会以短信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借款学生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码,请同学们一定及时更新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及时收到短信提醒。

贷款发放后,学生也可以登陆代理结算机构APP(支付宝或平安口袋银行)进行查询助学贷款收支明细。支付宝查询方式:登陆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41*********.cdb@sina.cn)—我的—余额—“余额变动明细”;平安口袋银行查询方式:登陆平安口袋银行—账户总览—明细—收支账单查询。

注意:

1.助学贷款发放至代理结算账户(支付宝或平安银行)的金额,为学生申请贷款时填写的金额;而转入高校的金额,则是高校录入回执时,录入的学生欠费金额。

2.贷款金额发放至助学贷款的代理结算账户(支付宝或平安银行)后,会立即自动转入高校银行账号,完成转账前资金是冻结的不能支取。高校收到学费后,助贷如有剩余,学生可以通过代理结算账户(支付宝或平安银行)APP,提现至绑定的银行卡中,弥补日常生活费。

3.贷款发放后,贷款系统根据高校录入的欠缴金额,代理结算机构将会自动将欠缴费用划转至高校银行账户,如果高校录入的欠缴费用,高于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则需要向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退费。

4.需要办理助学贷款退费的同学,可先向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咨询具体流程。待贷款资金全额划拨至高校账户后,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高校收费系统与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暂未对接,当前显示的欠费状态为未更新数据,请勿担心,耐心等待学校统一处理。

四、关于利息


上学期间国家贴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含)起,自付利息。

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可在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我的贷款,点击详情,查看每笔贷款的利率)。

因结算周期问题,如果不想自付利息,请在毕业当年的8月25日之前结清贷款。

五、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和发放。每年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继续贷款,第一次贷款叫做首贷,后续贷款叫做续贷。

申请续贷的学生每年需要登录两次系统,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需要及时更新;续贷实行网上远程办理,需要借款学生本人根据办理流程进行网上操作,无需前往现场。

六、毕业确认


毕业当年4—6月,高校老师会指导大家进行毕业确认,同学们登录电脑端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高校老师审核。毕业的同学,不论是否升学都要及时进行毕业确认。

七、升学


升学的同学们(专升本或者本升研究生等),请在毕业当年的9月1日之前,由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一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变更成功后,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贴息,亦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续贷。

八、宽限期


鉴于学生刚毕业时的还款能力有限,毕业后的前五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每年在还款期内偿还全部贷款余额的利息。

从毕业后第六年开始宽限期结束,每年还款额为利息加本金。利息为当年所有贷款余额所产生利息,本金为根据贷款年限,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计算得出的分期本金金额。

九、贷款到期


根据学生申请贷款时申请的贷款年限,决定贷款到期年份。

如2025年申请一笔贷款年限为6年的贷款,则这笔贷款将在2031年9月到期。若贷款在宽限期内到期,或者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时贷款到期,也必须在贷款到期之前结清这笔到期贷款的本息。建议学生申请最高的贷款年限(剩余在校时间+15年),随时可申请提前还款,使用时的利息是一样的。


十、还款


自付本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果不想自付利息,请在毕业当年的8月25日前结清贷款。

正常还款的还款期:毕业当年开始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20日;到期还款的还款期:合同到期年份的9月1日至9月20日。

随时还款,还款方式推荐(利息计算到还款当日):

支付宝随时还款操作方法(只支持贷款结算机构为支付宝的还款):1. 登录个人任意手机支付宝APP-首页-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页-在线还款;3.输入借款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4.选择需还款的合同;5.进行随时还款申请和确认。注意:每次只可以申请一笔合同的随时还款,如果有多笔合同,请进行多次操作。

平安口袋银行随时还款方法(只支持贷款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还款):1. 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首页-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页-助学贷款查询;3.我的贷款;4.主动还款;5.进行随时还款申请和确认。注意:每次只可以申请一笔合同的随时还款,如果有多笔合同,请进行多次操作。

云闪付随时还款方法(支持所有结算机构用户的还款):1.下载、注册、登录、认证并绑定银行卡;2.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3.点击“在线还款”;4.输入贷款学生身份证号码查询;5.进行随时还款申请和确认。注意:每次只可以申请一笔合同的随时还款,如果有多笔合同,请进行多次操作。

结清查询:还款结算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扣款后至结算完成前,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详情-随时还款查询”查询到的回收状态为“回收中”。还款成功第四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详情-随时还款查询”查询到的回收状态为“回收成功”,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详情-还款记录”查询还款记录,状态为“已完成”。

注意:

同一笔合同一个结算周期(三个工作日)内,只能进行一次随时还款结算。如果本笔合同需要再次还款,请三个工作日后再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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